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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行政公益訴訟誕生:檢察機關訴環保局金沙縣檢察院首“吃螃蟹” 開行政公益訴訟先河 檢察機關“官告官”破監督乏力難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行使職權的行為,應該督促其糾正”。 2014年以來,貴州省畢節市金沙縣人民檢察院深入開展督促起訴追收國有資產專項工作時發現,由于法律規定尚不夠明晰,監督行政執法手段剛性不足、缺乏制約措施,行政機關履職不到位現象仍然存在,檢察機關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亟需提升。 “只有在監督手段上下功夫,創新監督方式,才能使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更加有所作為,行政公益訴訟就是促進依法行政的一條有效途徑!苯鹕晨h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肖莉紅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履職不到位環保局遭起訴 近日,金沙縣檢察院將縣環保局起訴到遵義仁懷市人民法院,理由是“環保局怠于處罰逾期不繳納排污費的企業”。金沙縣檢察院成為我國探索行政公益訴訟“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過去都是我們將污染企業告上法庭,真沒想到這次被檢察院推上被告席!苯鹕晨h環保局局長秦蓁說,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讓他感到很意外。 金沙縣位于貴州省西北部,獨特的礦產資源優勢帶動了當地經濟發展,新建樓盤比比皆是。位于金沙縣古韻廣場的宏圓大廈,20多層的高樓已基本完工。 附近居民對這座新建的高樓卻很反感:“一年多來經常施工到很晚,即使關上門窗也聽得很清楚,不少家里有小孩的居民已經搬走,我們向環保局反映過,但情況并沒有發生變化! 這件事也讓秦蓁頗感頭疼!碍h保局兩次向施工方佳樂公司發出繳納噪音污染費的通知書,但由于樓盤賣不掉,他們一直拖欠繳納噪音排污費!彼f。 2014年9月,金沙縣檢察院審查環境執法相關材料過程中發現,佳樂公司修建宏圓大廈時,欠繳2013年3月至2014年10月期間的噪音排污費121520元,立即要求縣環保局依法履職。10月13日,在金沙縣環保局的催促下,佳樂公司繳納了拖欠的噪音排污費。 “雖然已經繳納排污費,但佳樂公司拖延支付排污費近一年,已對國有財政資金造成損害,其行為依法應當受到處罰!毙だ蚣t認為,金沙縣環保局未按規定對佳樂公司逾期繳納排污費行為進行處罰,存在履職不到位。 10月20日,金沙縣檢察院以行政公益訴訟原告身份將金沙縣環保局訴至有管轄權的遵義市仁懷市法院,請求判令金沙縣環保局依法履行處罰職責。 仁懷市法院經審查后立案受理并向金沙縣環保局依法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 “檢察機關以往都是發檢察建議進行監督,這次直接起訴讓環保局倍感壓力。執法過程中我們過多考慮企業難處,確實存在手軟的情況!鼻剌璞硎,執法不僅需要鐵腕,更需要鐵規。
行政履職不到位缺乏監督 檢察機關發現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職、履職不到位的行為,通常是發檢察建議、督促起訴書,構成瀆職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際操作中,檢察建議書、督促起訴剛性不足、缺乏制約措施,部分行政機關不回復、不采納等情況突出,瀆職犯罪的入罪門檻又相對較高,致使檢察機關的監督效果難以得到體現。 統計數據顯示,畢節市檢察機關近7年所辦理的督促起訴案件,僅66.13%獲得采納。其中2010年共辦理督促起訴案件510件,獲得采納的僅66件,占比12.94%。 2011年,畢節市檢察機發現,某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未按土地出讓合同規定期限繳納土地出讓金1.61億元后,及時向行政單位發出督促起訴意見書。經過相關行政單位的多次催繳,該公司于2012年才補繳拖欠的1.61億元土地出讓金,超出合同約定時間近一年。后行政單位未對該公司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進行追究,檢察機關也因缺乏相應的后續監督措施以及對行政機關強有力的督促機制,沒有對逾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給國家造成的損失進一步督促追收。 2013年8月,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檢察院發現,多家房地產開發企業超出批準的容積率修建商品房出售,但是行政執法單位未及時對開發商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追收土地出讓金,這種情況在七星關區已經存在多年,久拖不治。后經檢察機關介入,共追收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補繳土地出讓金2.5億元。 畢節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副處長郭布紅表示:“原來的監督方式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行政執法單位執法不規范、不到位、行政執法惰性問題。只有探索新的辦案方式,增強檢察機關對行政行為法律監督的剛性、強制力,才能解決上述問題! “行政公益訴訟恰恰填補了這一不足,通過檢察機關強有力的法律監督,增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主動性和時效性,可以及時幫助挽回國有資金流失,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不受非法侵犯,避免造成嚴重的損害后果!惫技t說。 先行先試行政公益訴訟 我國修改后民事訴訟法明確,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現行及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中并沒有關于“行政公益訴訟”的條文。 針對行政公益訴訟由誰啟動、如何啟動等問題并無法律規定的現狀,貴州省先行先試,制定《關于創新環境保護審判機制推動我省生態文明先行區建設的意見》,明確國家機關、環保公益組織為環境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對涉及生態環境的具體行政行為和行政不作為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檢察機關在行政公益訴訟中的身份應當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同時應界定行政公益訴訟的對象和范圍,不能包羅萬象。 馬懷德認為,行政公益訴訟應明確啟動程序,一個渠道是社會團體或者自然人可以請求檢察機關提起,另一個渠道是檢察機關自己發現。檢察機關發現違法行政行為的,不宜直接提起公訴,應當先督促糾正,然后發出檢察建議。在這些措施未起作用的情況下,再提起訴訟。 “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相當于刑事公訴,法院必須受理,不能駁回起訴,或者不予受理!瘪R懷德說。 “探索完善行政公益訴訟將為依法監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決途徑!蔽錆h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教授秦天寶認為,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對行政機關有抗衡能力,由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代表人,充當行政公益訴訟原告,不僅合適也切實可行。 金沙縣人民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嘗試,也贏得網友點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