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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國慶節一天過,加班工資付6倍?最低是多少?中秋、國慶節一天過,加班工資付6倍?最低是多少? 2020年10月1日,既是“國慶節”,又是“中秋節”,兩個法定節假日重疊在一天。用人單位當天安排勞動者加班,需要支付6倍工資嗎?最低需要付多少工資呢? 根據《勞動法》及《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有關規定,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為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被稱為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在中秋節、國慶節等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每天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對此,有企業HR擔心:由于2020年10月1日,兩個法定節假日重疊在一天,當天安排勞動者加班,是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6倍工資報酬。現在終于明確了:不需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故用人單位在10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不論是否安排勞動者調休,依法均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日工資3倍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故,HR們不必再擔心10月1日這天安排員工加班,需要支付6倍工資了。 至于最低需要支付多少?由于員工工資標準不同,支付數額也應有所差異,但最低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以西安市舉例,根據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有關規定,西安市內一類工資區月最低工資為1800元,根據每月21.75天的計薪天數換算,日最低工資為82.76元。10月1日加班一天,至少需要支付248.28元的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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