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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陜西省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及其計算標準时间:2020-09-02 2020年陜西省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 一、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數據 1、2019年度陜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98元 2、2019年度陜西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6元 3、2019年度陜西省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3514元 4、2019年度陜西省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0935元 5、2019年度陜西省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8361元
二、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 1、醫療費 醫療費賠償數額=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療費用。 后續治療費可根據鑒定結果確定。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數額=可按照50元/天×住院天數 3、營養費 營養費賠償數額=可按照30元/天×營養期限 4、誤工費 誤工期限: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司法鑒定意見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誤工期限也可參照《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公安部)(GA/T521-2004)》的規定計算。 誤工費賠償數額=可按照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期限 或者(2019年度陜西省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365日)×誤工期限 5、護理費 護理費賠償數額=根據陪護人員的誤工費×陪護時間 或者(100元/天-200元/天)×陪護時間 6、交通費 交通費賠償數額=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或者也可由法院酌情認定。 7、住宿費 住宿費賠償數額=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 8、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1)城鎮居民: 一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721960元 二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90%=649764元 三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80%=577568元 四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70%=505372元 五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60%=433176元 六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50%=360980元 七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40%=288784元 八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30%=216588元 九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20%=144392元 十級傷殘為36098元×20年×10%=72196元。 2)農村居民: 一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246520元; 二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90%=221868元; 三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80%=197216元; 四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70%=172564元; 五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60%=147912元; 六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50%=123260元; 七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40%=98608元; 八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30%=73956元; 九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20%=49304元; 十級傷殘為12326元/年×20年×10%=24650元。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36098元/年×[20歲-(受害人實際年齡---60)]×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2326元/年×[20歲-(受害人實際年齡---60)]×傷殘賠償指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36098元/年×5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2326元/年×5年×傷殘賠償指數 9、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36098元/年×20年=721960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2326元/年×20年=246520元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36098元/年×[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12326元/年×[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36098元/年×5年=180490元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12326元/年×5年=61630元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23514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10935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23514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10935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23514元/年×[20歲-(受害人實際年齡-60]}×傷殘賠償指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10935元/年×[20歲-(受害人實際年齡-60]}×傷殘賠償指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23514元/年×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10935元/年×5年)×傷殘賠償指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11、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期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其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12、喪葬費 喪葬費賠償數額=78361元/年÷12個月×6個月=39180.5元 13、精神損害撫慰金 (1)致受害人傷殘的賠償數額 一般根據傷殘等級由低到高,在1000-20000元范圍內予以確定; (2)致受害人死亡的賠償數額 在1000-20000元范圍內綜合予以確定; (3)若在以上最高限額內,仍不足以給受害人精神撫慰的,經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在20000-50000元范圍內決定賠償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