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為公司(分公司)及其股東提供以下(勞動/商事)仲裁、訴訟案件的常規代理、風險代理法律服務: 1、公司設立糾紛; 2、公司名稱(商號)糾紛; 3、股東出資糾紛; 4、股東資格/股權繼承糾紛; 5、股東股權糾紛; 6、股東知情權糾紛; 7、隱名股東、實際控制人權益糾紛; 8、公司決議糾紛; 9、公司盈余分配糾紛; 10、公司經濟合同糾紛(包括但不限于買賣合同、融資擔保合同、委托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商業秘密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居間合同、行紀合同、保證合同、進出口代理合同等糾紛); 11、公司勞動爭議; 12、公司知識產權、網絡域名糾紛; 13、公司證券、期貨交易糾紛; 14、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 15、公司關聯交易損害責任糾紛; 16、上市公司收購糾紛; 17、公司承包經營/特許經營糾紛; 18、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糾紛; 19、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合同糾紛; 20、國際貨物、服務貿易糾紛; 21、公司行政合同糾紛; 22、公司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23、公司及其高管刑事辯護; 24、公司解散破產糾紛; 25、申請承認與執行法院判決、仲裁裁決案件; 26、執行異議之訴; 27、公司訴訟案件的申訴和再審。
風險代理,即通常所說的“勝訴收費”,是指代理人與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暫不支付案件代理費用,或只支付部分案件代理費用或者差旅費用,待其債權實現或者訴訟目的實現之后,再支付約定比例或一定數額案件代理費用的代理形式。 在這種代理形式下,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相應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當事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案件代理費用。這種代理形式對雙方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案件的階段由當事人約定,可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等任一階段或者全部過程。 |